男方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上海离婚纠纷律师小编今日分享如下:

1、若是婚后取得的公积金,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进行分割。根据最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要是一方在结婚之前取得的公积金,则通常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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