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纠纷律师-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还有继承权吗?

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一般没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意味着,养子女被他人收养后,其与亲生父母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再享有对亲生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权。但如果亲生父母通过遗嘱指定养子女继承遗产,养子女可以依据遗嘱获得相应财产。
案例
小王在 3 岁时被养父母收养,养父母对他视如己出,将他抚养成人。多年后,小王的亲生父母相继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和部分存款。小王的亲生兄弟姐妹认为小王也是父母的孩子,有权参与遗产分配。但小王的养父母则认为小王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已经因收养而消除,不应再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法律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自小王被养父母合法收养之日起,他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已依法消除。虽然小王与亲生父母存在血缘关系,但在法律层面,他不再是亲生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小王无权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只有在亲生父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将遗产指定由小王继承的情况下,小王才可以依据遗嘱取得相应遗产份额。
律师建议
对于收养关系,收养人和送养人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收养登记,明确收养关系成立后的权利义务变化,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如果亲生父母希望给予被送养子女一定财产,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进行安排,确保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保障遗嘱的有效性。
养子女和养父母也应了解收养关系对继承权利的影响,在涉及遗产继承问题时,依据法律规定正确处理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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