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纠纷律师-婚内夫妻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 82 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案例:周先生和吴女士结婚后,周先生想要投资一个项目,但启动资金不足,于是向吴女士借款 10 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在项目盈利后归还本金及一定比例的利息。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对于这 10 万元借款是否应归还产生了争议。周先生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无需归还;吴女士则要求周先生按照借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分析:由于周先生和吴女士签订了借款合同,且该借款是用于周先生个人的经营活动,符合《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 82 条规定的情形。所以,此借款合同有效,离婚时应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如果借款协议约定了还款时间、利息等内容,周先生应按照约定向吴女士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律师建议:夫妻之间如果涉及借款行为,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时间、利息等关键条款。这样在未来出现争议时,能够依据合同约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签订借款合同后,出借方应保留好相关的转账记录等凭证,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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