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起诉几次会判离婚

起诉离婚的次数与是否判离并无确定的对应关系。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起诉离婚具体几次能判离。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次起诉也可能判离。例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等情况,法院调解无效后会准予离婚。
从司法实践来看,一次起诉就可判离的情况主要有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没有争议,只是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等。但实践中除了上述几种情况,离婚案件一般都要经过两次或者两次以上诉讼,才能判离。前次起诉判不离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需要经过六个月之后,原告方才能再次起诉离婚。这时法院再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能确定两人感情确已破裂,而非一时冲动,这时判决离婚的几率很大。一般来说,大多离婚诉讼需要两次,没有特殊情形的,一般离婚诉讼要经过两次才能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才可以再次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两次就行了。例如,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被告坚决不离婚,法院很难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所以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就会综合考虑,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同时,如果一方坚持离婚,另外一方坚持不离婚,起诉 2 次基本能离婚。总之,起诉离婚的次数不是决定是否判离的唯一因素,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起诉离婚一次判离的情况有哪些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有确实证据证明夫妻一方存在特定情形,法院可能在第一次起诉时就判决离婚。具体情形包括: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身体、禁闭、冻饿、凌辱人格、精神恐吓、性暴虐等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伤害、摧残、折磨的行为。
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遗弃是指对于需要扶养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表现为经济上不供养,生活上不照顾,使被扶养人的正常生活不能维持,甚至生命和健康得不到保障。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夫妻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共同生活。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但对于因工作、学业等客观原因分居两地,或者一时怄气分开居住的,不构成本项规定的分居的离婚法定事由。
其他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性规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很复杂,法律不可能对所有的情形一一列明。
离婚案件为何一般需两次以上诉讼
离婚诉讼中大多数案例都需要进行两次以上的判定过程。这主要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的某些案例中,可能并未收集到充分的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因此首次审判时往往不会作出离婚的判决。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主要依据的是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首次判决不准许离婚之后,当事人必须等待六个月的时间才能再次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经过两次审判程序之后,法院便有足够的理由作出离婚的判决。原因在于,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若双方关系仍未改善,且一方再次提起诉讼,说明双方感情修复的可能性较小。例如,有些夫妻在第一次起诉后,可能没有新的情况和理由,只是因为时间未到而不能再次起诉。等到第二次起诉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这段时间内双方的关系变化、是否有改善的迹象等因素。如果双方在这段时间内没有积极改善关系,甚至矛盾更加激化,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如何判断
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不必然会判决夫妻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这些法定情形包括: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及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法院判决书等。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通常会进行调解,只要有和好的可能,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例如,有些夫妻可能因为一时冲动起诉离婚,在法院调解过程中,双方可能会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从而有和好的可能。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考虑哪些因素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主要因素包括:
原告的离婚态度坚决。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表明原告已无挽留婚姻的愿望,离婚的态度非常坚决,否则不会再次起诉。这一点是大多法院判决中所陈述的理由。
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关系未改善。第一起诉离婚,法院未判离,正常情况下,没有新的情况和理由的,原告最快也要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六个月有足够的时间改善夫妻关系,也有足够的时间冷静下来,避免冲动起诉离婚。再次起诉离婚,只能表明双方夫妻关系未得到改善,原告经过慎重考虑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具有法定的离婚理由。比如,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这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一般来说,起诉离婚的次数并不是决定是否判离的唯一因素。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法定离婚理由,可能在第一次起诉时就判决离婚;如果证据不足,可能需要经过两次或更多次诉讼。但无论如何,离婚诉讼是一个严肃的法律程序,需要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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